说明:
1、招生专业及其招生人数由招生学校根据录取情况确定。
2、专业代号与《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刊》中公布的相同。志愿填报系统中没有提供的专业,表示其专业计划已录满,考生不能填报。
3、按征集志愿(含服从志愿)第一次投档后有效生源仍然不足的院校(含征集志愿投档线高于批次录取控制线的院校),在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(含政策规定的降分),继续按征集志愿的直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投档,不再按征集志愿公布的投档线控制投档。
4、考生在填报志愿时,请参阅招生政策、高校招生章程(包括学费标准、办学类型及录取规则)等相关规定。
院校代码 |
院校名称 |
科类 |
计划数 |
备注 |
4351 |
湖南工学院 |
理工类 |
33 |
机动计划 |
4351 |
湖南工学院 |
文史类 |
5 |
机动计划 |
4730 |
湖南工学院 |
理工类 |
5 |
中外合作办学专业;只招收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