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教育部、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,确保学校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平安、顺利、高效、圆满完成,特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认真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【2015】1号)、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考普字【2015】6号),以及各省(市、区)关于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,按照《湖南工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》(湖工政发【2015】4号)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积极完成招生录取工作。
二、录取原则
坚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择优录取,依法按章招生。
三、组织机构与职责
1、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(略)
职 责: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录取工作政策,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政策、制度和规定等,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。
2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主 任:张兴
副主任:叶晓舟、陆琼
成 员:相关部门负责人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工作人员。
职 责: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,完成招生录取日常事务性工作。
3、招生录取工作组
(1)录检组 组长:叶晓舟 副组长:陆琼
职责:
负责招生录取机房的日常管理;
负责网上录取流程各个环节;
负责招生计划的执行;
负责学校与各省招考院的联络;
负责审核拟录、退档、计划调整、录取信息的公示;
负责已录取新生的信息网上公布及新生电子档案的收集和整理;
负责录取通知书的打印及邮寄、接收录取期间考生档案;
负责录取新生名册的收集和整理;
负责网络录取相关信息保密工作;
负责审阅下载考生的体检、政审、成绩、志愿等电子档案;
负责登记投挡考生的联系电话、专业人数统计;
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征求已投档的考生录退意见;
负责每日情况汇总、报告。
(2)监察组 组长:袁勤
职责:
负责制定招生录取监察工作方案;
负责实行全程监督,规范工作行为;
负责做好招生录取的信访、投诉接待及处理,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(3)网络组 组长:刘伟辉
职责:
负责于7月3日前完成安装、调试好招生录取场地数字高清监控系统;
负责招生专用计算机的维护,确保录取系统正常工作;
负责招生录取现场的网络调试和网络安全防护工作;确保校园网络(教育网、电信网)信息的出、入口畅通,在校园网不能正常使用时,提供可连通教育网的备用场地。
(4)咨询组
咨询一组 组长:陆琼
职责:
负责接待考生及其家长等对录取进程、录取结果的咨询或查询;
负责详细记录接待及咨询过程,及时汇总有关信息并交信息组处理;
负责答复考生或其家长来电、来函。
咨询二组 组长:杨朗
职责:
负责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及家长的接待、咨询、答复与指导。
(5)安全保卫组 组长:刘仁能
职责:
负责招生录取现场的消防安全(安放相应的消防设施)、财产安全等,做好保密及秩序维护工作,做好值班安排;
负责招生录取现场的封闭、电子监控工作,确保录取现场的招生工作人员不受干扰,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封闭区;
负责与招生录取有关的其他安保工作。
(6)水电组 组长:周少华
职责:
负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正常供水供电等。
四、招生录取时间和地点
2015年7月10日至8月15日,在录取专用机房(信息楼2103)开展招生录取工作。
五、招生录取工作条件保障
1、财务处:保障招生录取期间所需工作经费。
2、党政办公室:7月3日前,新增10部座机电话,协调电信部门开通长途通话功能。
3、学生工作处:做好暑期参与招生宣传、咨询服务等工作的学生助理的住宿安排等,按照勤工助学岗位发放补贴。
六、招生录取工作纪律
1、严格落实《湖南工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》;
2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,改进服务方法,提升服务水平;
3、实行全封闭管理,佩证上岗,出入登记、备案备查;
4、严格按照规定的批次和时间进行录取;
5、加强沟通、联系和协调,顺利有序完成各项工作;
6、自觉接受上级部门、考生及家长、学校师生员工、纪委监察部门、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,维护学校良好形象。
湖南工学院
2015年6月23日